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研项目和纵向项目申报工作
资助申请的通知
为鼓励学院教职工、各团队等积极对接平阳企业,积极为平阳企事业单位提供科技服务,根据《温州大学平阳智能制造研究院预研项目管理办法》、《温州大学平阳智能制造研究院纵向项目申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,对提供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工作进行资助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对象
1、温州大学、温州大学平阳智能制造研究院教职工。
2、研究院合作单位、综合体入驻团队、入驻单位、研究院入驻团队、签约创新团队等。
3、研究院已经提供专项经费支持的项目除外。
二、资助事项
符合上述两个文件规定的、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间开展的纵向项目申报或纵横向项目预研工作。
三、申请流程
1、项目负责人填写相应的表格,并提交必要的佐证材料(所需材料详见申报表格);
2、研究院组织评审;
3、通过评审,符合资助条件的名单在学院网站等公示;
4、公示无异议,发放资助经费。
四、其他
请有意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在2024年 01 月 15 日前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pyzzyjy@126.com。研究院初审后,如有必要,再个别通知提供纸质版佐证材料(寄送地址:温州市平阳县万全镇郑二社区原温师院旧址)。
联系人:黄碧慧 电话:13732012186
附件:1、平阳智能制造研究院预研项目资助申请表;
2、平阳智能制造研究院纵向项目申报工作资助申请表;
温州大学平阳智能制造研究院
2023年12月26日